摘要
2016年11月,老挝八届国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促进投资法(修正)》,但目前该法仍未正式颁布实施。笔者按照目前拿到的最新版的修正草案,分析了新法的一些变化,包括:对注册资金作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缩短了利税免税期限,对投资经营类别进行了细化。并将原来的经济特区和经济专区的表述统一为"经济特区",把老挝投资者的海外投资纳入本法管辖范围、增加了"促进投资委员会和一站式投资服务""跨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成立及其活动"等。强调投资项目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计划相一致。新法对投资准入门槛、权限等的规定较旧法更加严格和苛刻。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新法收紧或曰规范投资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