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般意义上说,创造力是在人的心理结构整体背景和心理活动的最高水平上所实现的向社会提供的具有首创性和社会价值的产物的综合能力[1].发现和发明是创造力的主要表现.对基础教育而言,什么是创造呢?教育家刘佛年指出:“只要在学习中,有一点新意思、新思想、新观念、新设计、新意图、新做法、新方法,就可称得上创造,我们要把创造的范围看得广一些,不要看得太神秘.”在2000年教育部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会上,罗增儒教授曾把“教育中的创造”概括为:“无中生有是创造,有中生新是创新”.
基金
2016年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数学理解动态生长模型”指导下高中数学理解性学习实践研究(立项编号为D/2016/02/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