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4月4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化工品、飞机等进口商品对等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为25%,涉及2017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金额约500亿美元。这是中国对于美国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紧急情况,捍卫中方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措施,最终措施及生效时间另行公告。美国时间2018年4月3日,美国政府依据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涉及约500亿美元中国对美出口。
出处
《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CAS
2018年第4期45-45,共1页
Fine and Specialty Chemic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