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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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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7日,人民银行发布2018年第3号公告,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应满足的四项条件,指出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资本补充债券可以实施减记,也可以实施转股。
出处 《金融市场研究》 2018年第3期137-137,共1页 Financial Market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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