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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起涉制售假盐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宣判 用工业盐假冒品牌食盐 造假者被判罚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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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盐是所有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但一些黑心商人,却将工业盐改头换面包装成假冒食用盐销售,对市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3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制售假盐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刘邦亮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2万元,由法院缴付国库;并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道歉声明。这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作者 王羽
出处 《上海企业》 2018年第4期86-88,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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