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支柱之一。党内法规体系在概念提法上经历了从党内法规、党规党法、党的法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演进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单纯的词汇转换过程,而是建立在认识论基础上,对党内法规体系从外延描述到内涵分析的理论深化过程,呈现出了从政治属性优于法律属性趋向于法律属性逐渐增强、从重视实体规范趋向于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并重、从义务本位趋向于权利义务对等的发展特点。
基金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程与经验研究"(15BDJ02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