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Roper案和Graham案对减免青少年刑事责任采取了绝对化的处理方式。而在Miller/Jackson案中,法院否定了对犯谋杀罪的青少年犯适用强制性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并要求对青少年的罪责进行个案审查与衡量。Roper案、Graham案和Miller/Jackson案中有关减少青少年刑事责任的理由为明确承认年龄作为减轻情节提供了基础,实质性的"青少年从轻"为评估犯罪严重性提供了一个滑动尺度,它承认了对青少年绝对减轻化的责任,并要求将年龄作为量刑减轻情节予以考虑,以促使青少年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第2期94-108,共15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