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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作人员将接受年度学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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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条例规定,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实行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作者 姚群
出处 《人民之声》 2018年第4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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