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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的党支部可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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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党章规定,正式党员有3人以上的单位才能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暂时保留.但这样的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做出决定.如该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原支部党员可与邻近单位(部门)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8年第7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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