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在自媒体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微信作品因具有天然的可复制性及网络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等特点,侵犯原创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多有发生。此类侵权行为普遍发生在转载他人作品的过程中,主要包括未经他人许可转载他人作品且未注明作者、出处,或标明作者、出处但未经他人许可,摘录、整合他人作品三种情况。笔者认为,在认定相关侵权责任时,要注意结合不同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对是否有责、责任主体及责任承担方式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充分考虑是否存在法定许可、默示许可、合理使用等免责事由。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246-247,共2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