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最具中国特色的部分,其在基本性质、思维模式、调整范围、规范对象、权益配置和基本原则等方面均体现出双重特性。具体而言,党内法规既"姓党",也"姓法";既坚持党性思维,也体现法治思维;既调整党务,也调整国务;既约束党组织与党员,也约束非党组织与党外人士;既体现义务本位,也注重权利保障;既遵循"法不禁止者即可为"原则,也遵循"规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原则。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54-64,共11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党规与国法关系合宪性调适研究"(项目编号:17AFX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