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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前会议的再定位——基于A市“庭审实质化”试点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7

Relocation of Pretrial Conference in Criminal Procedure——With the Practice of trial substantively in A City as a Cas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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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刑事庭前会议的实践运行情况来看,囿于立法规定的粗疏及含糊定位,使其面临形式化、非规范化的困境,适用率远未达到预期。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契机。在对"庭审实质化"试点实践的考察后发现,在改革的示范号召下,庭前会议的召开比例显著提升,功能定位开始呈现出丰富化的特征,但同时不能忽略当下立法与实践中的制度差异与应用错位。基于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要求,应对庭前会议的程序功能进行再定位,避免案件实体争议在庭前会议阶段讨论,确立程序性事项的法律效力,规范证据展示规则,以达到辅助庭审、突出庭审核心地位的制度效果。
作者 安琪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48-54,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问题研究"(ZGFYKT2016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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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97

共引文献408

引证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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