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将实现零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随着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出处
《中国医疗保险》
2018年第5期72-72,共1页
China Health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