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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佳蜜 采来酿几多——在片段“摘”“仿”中提高“写清楚”能力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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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第二学段的习作目标中提出: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大部分学生经历了三年级的习作教学,基本能达成“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的目标,而在“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上仍有欠缺。这也是第二学段习作教学的难点,如果这一难点得不到突破,第三学段“内容具体”的要求就难以实现。
作者 张小燕
出处 《辽宁教育》 2018年第5期78-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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