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自雍正时期至道光二十年即鸦片战争以前,对鸦片犯罪的立法经过了从无到有,从零星几条到专门章程的过程。罪名逐渐增多,量刑也从轻至重。对这一时期鸦片犯罪的立法从制作、私贩、买食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相关案例探讨司法运作状况,以期对现代禁毒法制提出历史借鉴和建议。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203-213,共11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