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尽快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明确分类的标准和界线。应在原有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分类标准,在全面掌握事业单位业务范畴下,将属于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业务尽可能详细地列出,标准可通过市场经营收入占比及编外聘用人员的数量做区分。经营类收入达到单位全部收入一定比例的,可划为企业;编外人员已占1/3或1/2以上,承担一部分基础公共服务的,可划分为二类公益事业;从事基础公共服务,却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仍列为事业单位。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8期34-35,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