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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并存时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被引量:1

Treatment of Performance Guarantee in Case of Concurrent Liquidated Damages and Down Payment 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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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一种特殊担保,其性质和效力应视合同中有关履约保证金条款的具体约定而定。除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定金属性并适用双倍返还罚则外,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应认定属于质押担保。在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后,招标人应退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作者 林前枢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11期66-68,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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