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取得可喜的重大进展的同时,也应该正视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挑战,并予以妥善应对。在市场的法律基础方面,我国试点体系中除北京和深圳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具有地方性法规性质的决定/规定外,其他地方均依据省(市)地方规章等,而全国体系建设目前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的相关批复以及国家发改革发布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法律层级较低,导致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有效实施所需的相关关键规定,
出处
《中外能源》
CAS
2018年第4期79-79,共1页
Sino-Global 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