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为保全制度的功能不清晰,导致了行为保全担保环节的设计不完善,在担保必要性、担保数额、担保责任启动、反担保的适用上均有提升空间。提升的路径是,明确行为保全的功能,以该功能为导向设计程序细节,适当参照域外经验。即在论证行为保全以预防难以弥补的损害为功能后,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参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解释担保的必要性、裁量担保数额、严格担保责任启动条件、赋予反担保适用空间,以期实现担保环节对行为保全功能的保障。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7-125,共9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