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调整是适应经济社会条件变化的需要,是实现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需要,是完善新农保激励机制和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调整已具备经济基础、制度基础和认识基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调整应遵循适时性、适度性和协调性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替代率,同时采取"小步渐进"的推进策略并从扩大新农保国家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分担机制、完善新农保财政监管机制等方面优化国家财政责任机制。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71-76,共6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整合研究"(11BSH065)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青年项目"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研究"(14GZQN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