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相互连接、相互影响的特殊组织,是农产品产业链"纵向组织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重要渠道成员。在我国西部地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介入的"新型渠道系统"已经开始形成,并为整个农产品营销渠道利益提升做出了极大贡献。然而,我国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停留在为农户提供简单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阶段,
作者
李崇光
LI Chong - guang(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 W u h a n 430070 , Chin)
出处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2018年第2期151-152,共2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