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公平与稳定、防止战略投资者变为投机者,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制定更为细致的制度和规范准则,使战略投资者真正做到从"战略"二字出发为公司管理出力,杜绝战略投机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用更为严格的标准界定什么样的企业或机构才有资格成为战略投资者,加强准入法规规范和监管规范。战略投资者应适时参与国企的经营管理,与其在业务上联系更加紧密,积极投身公司的治理建设。企业自身也应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制度,才能真正将混改落到实处。
出处
《纳税》
2018年第2期215-215,共1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