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号公告,自3月1日起,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3月1日,我国首张成品油专用发票、成品油普通发票和成品油卷式发票均顺利开出。与之前的发票相比,成品油发票的票面左上角多了"成品油"3个字,这一小小的变化却实现了在不改变现行消费税政策、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以增值税发票为核心,成品油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消费税风险管理等环节的全流程监控.
出处
《中国石油企业》
2018年第4期61-63,共3页
China Petroleum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