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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中的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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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执法文书送交当事人(含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受送达人)的行为,称为执法文书的送达。
作者 王胜
出处 《城建监察》 2018年第2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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