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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应在为民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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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人大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立法,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前提保证着力扭转过于依赖部门操作、偏重维护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则是发挥这一主导作用的重中之重具体地说应从四个方面努力.
作者 王鸿任
出处 《新疆人大》 2018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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