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标准竞争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主要途径之一,成为标准制定者,就有了国际话语权和主动权。根据国家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凡涉及互换性、质量、可靠性、安全、健康和环保,以及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生产资料部门、军事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都需要发挥政府的直接干预功能。在政府推进路径下,技术创新成果标准化有四种模式,它们在"技术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方面存在着显著性差异。我国既要进行技术赶超,对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重点扶持,更要重视创新成果研发成功后的市场转化和市场培育问题,立足于我国人口众多所形成的庞大市场基数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竞争,获取优势地位。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82-89,共8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江西技术标准与技术创新协同管理体制与策略研究"(JD16038)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技术创新
专利
标准的协同转化研究"(14AGL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