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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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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2018年2月28日以粤卫规[2018]3号印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提出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逐步建立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补偿体系.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8期26-3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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