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以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数据为基础,它对于法律服务效能的提高、法律服务范围的拓展、法律服务供需匹配的合理化、法律服务环境的改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律师法律服务也有多方面的挑战。发挥"大数据"对律师法律服务的积极作用和抑制其消极影响,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现行法律难以适应利用"大数据"促进法律服务的需要。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规范,同时积极修订现有法律和适时制定新的法律,以对利用"大数据"促进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进行规制。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27-134,共8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的法律保障研究"[CLS(2016)D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