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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维权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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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3月,农民工张某被某建筑公司录用。一次在工地干活时,张某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造成九级伤残。张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建筑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为其垫付了2.2万元医疗费。由于张某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费,于是张某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向人社部门提出了确认其系工伤的申请。
出处 《致富天地》 2018年第5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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