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前科,一般指曾受有罪宣告的一种法律事实。前科制度历史悠久,在打击重大犯罪以及威慑犯罪分子方面起到过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前科消灭制度,则是指曾受过有罪宣告或被判处刑罚的人在具备法定条件,经过某种程序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宣告注销犯罪纪录,恢复正常法律地位的一种制度。换句话说,就是使犯罪之人“恢复为社会的正常人予以对待”。前科消灭制度起源于法国,并逐渐影响到世界各地,现今各国主要有三种典型模式。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8年第4期34-35,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