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作为社区形成的核心机制已成为学界持续关注的焦点。主流研究大多习惯于带着西方市民社会和公民参与的理论预设从中观层面静态地分析我国的社区参与,并将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参与困境归结为我国基层社区先天性缺乏"社会"发育的土壤。然而,当研究视角转换为居民个体,以居民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为维度,就可将实践中的居民参与细分为五种类型,即"消极应对型参与"、"权益诉求型参与"、"娱乐型参与"、"主导型参与"和"俱乐部型参与"。这一划分不仅覆盖了存在文献所观察到的参与类型,而且后两者更喻示着社区参与的新可能。H市晚近出现的社区参与案例,证明新的参与类型不再是理想类型,在实践中已经初露端倪。因此可推断:社区参与不足不能简单地归因为公民性缺失,同时公民性缺失本身也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基层政府通过制度设计可以形成多层次的居民参与渠道,激发居民的参与意愿,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当前的社区参与困境。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2-40,共9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区治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5BZZ066)
浙江大学文科教师教学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