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私合作是指国家通过吸纳私部门进入行政过程,合力达成既定行政任务的行为模式。此种行为模式在样态上可区分为行政委托、公私合资经营、公私合作管制。它脱胎于公私二元的互动与交融,并逐渐发展成了现代行政国家新的行政模式。对该新型行政模式的缘起和实践模式进行深入探究和类型化的分析,进而界分合作过程中的公私双方的权利义务,已成为行政法治理论和实务中的当务之急。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72-82,共11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