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审美时间哲学来看,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宗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其一,从宗教史的发展来看,科学、道德与审美在初民时期皆附丽于宗教,而后便各自独立,尤其是审美价值更凸显出自身以愉悦的时间性过程为己任的主体性。其二,执著于对无时间性之神祇的信仰必然滋生极端私利、私见与宗教冲突,而审美活动尤其是针对艺术作品的审美活动则是无关利害冲突的,其超越性必然带来普遍性。其三,蔡元培更从审美活动作为内时间意识的状态及审美活动作为此岸性的感官享乐活动出发,与宗教信仰的彼岸性进行了对比,一为入世、乐观、怡情的文化,一为出世、悲观、禁欲的文化。蔡元培既承绪了康德的审美无关功利思想,又对此进行了基于中华审美文化悦乐精神之上的根本性改造,在更高层次上回归礼乐制度,带有浓郁的儒家文化基因。
出处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17-23,共7页
Journal of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