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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从分立到合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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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之所以能同时并存并为统治阶级所利用 ,主要原因在于它们都有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之所以他们又被统治阶级揉合在一起 ,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治国观点都有明显的局限性。
作者 班克庆
出处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0年第3期82-87,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College of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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