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江源区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污染环境一案,是全国首例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为试点后的公益诉讼立法奠定了实践根据。在公益诉讼试点改革语境中,具体法律适用面临的主要障碍分布在诉讼主体资格、诉前程序、举证责任和调解等几个方面,可在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制度的构建:扩大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范围,塑造公民伦理;统一举证责任,提高诉讼效率;将调解在法律上建制化,加强事后监督与制约;完善诉讼提起机制等。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48-58,共11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基金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资助"环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2016GH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