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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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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出处 《医师在线》 2018年第13期4-4,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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