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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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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传统对抗性司法的“私力合作模式”,将加害人一被害人关系置于刑事诉讼的中心,打破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犯罪与侵权的界限.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满足冲突双方的利益需求,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和社会的和谐.但是刑事和解制度中,法官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就是本文提倡的“正三角”模式.
作者 柯铮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8年第13期148-148,共1页 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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