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理论与事实的错位法律史学科在中国被这样定位:它既是法学的基础学科,也是史学的分支学科。中国法律史学作为法学基础学科的作用远远没有体现出来,而作为史学的分支学科却越来越琐碎,越来越边缘。这种尴尬由来已久,痛苦的是,近几年来法律史学者似乎对这种尴尬已经麻木了,懒得再去思考,甘心于讲讲"法治"故事,满足一下大众猎奇。中国古代最典型的法哲学或政治哲学是在经学之上建立起来的汉儒法哲学,它实质上也是一种史学,而且是法史学:从历史中抽绎出政治的一般原理,以为后世之法。
出处
《当代儒学》
2014年第2期235-244,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