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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可以担任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并且应予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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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执业律师可以担任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并且应予提倡。理由是:一是法律并未限制执业律师担任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任职资格做了规定,对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并未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只是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这就说明担任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必要条件就是本人必须是人大代表,其余没有规定。
作者 答贵龙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5期25-25,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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