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钱锺书的"区别即本质"执于区别而乏于联系,难免偏向一隅,此述五点以供讨论:其一,"诗史"概念只是文学与历史关系的一种独特概括,并非用来说明文学没有审美规律。其二,如果没有认识到文学形式在文学之所以是文学的规定中具有决定作用,只把"诗史"之作变成"押韵的历史文件",当然算不得文学。其三,"历史"不等于"历史学",一般所说的"历史"指历史活动本身,所以是个别现象而不涉及历史规律的表现,正如钱锺书所说的"历史"只是"表面的迹象"。其四,没有认识到"诗史"与"以诗证史"的准确内涵。其五,用批评"诗史"来削弱文学反映论的权威性,未必能够奏效。王国维的诗学思想,或可弥补一二。他在诗与历史关系的论述上相当通达,并近乎提出了"曲史"概念,倒是实在地丰富了"诗史"传统。王国维反对传统的政教文学思想,强调文学不能受制于政治而失去自主性。"诗史说"是一种介入现实政治的诗学,又是一种创造人类理想生活的诗学。但不论如何认识与评价"诗"与"史"的关系,"诗史"所体现的应当是一种审美精神,它所表示的是"历史成诗",而不是简单化的"诗载历史"。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73-182,共10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ZW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