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2017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国预算草案和《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出处
《中国财政》
2018年第8期74-76,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