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日,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以123票赞成、64票反对,投票通过了反假新闻法案。按照法案,任何恶意制造、传播、转发假新闻的人,最高可被判6年监禁并处以最高50万林吉特(约合81.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按照该法案的定义,假新闻为“任何完全或部分虚假的新闻、信息、数据及报告,包含文字、图片、音频或其他任何能够传达文字或概念的形式”。根据规定,假新闻的诉讼还适用于非马来西亚国籍的人,只要假新闻的内容或者受害者涉及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公民或组织。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3期90-90,共1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