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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部门提出“四不准一提示”要求 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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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4月4日下午,北京市消防部门对大兴区龙河路五星钻豹、绿源等3家电动车销售店进行检查,检查中消防部门要求强化销售员安全培训,落实"四不准一提示"措施,即销售场所不住人、不储存大量电池、不代客充电、不私自改装电动车及电池,在售车的同时要对顾客进行安全使用提示,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车安全防火警示的铭牌。
作者 高健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5期12-12,共1页 Electric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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