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细胞,绿色发展理念下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具有了新内涵和新使命。目前,企业尚未真正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企业的发展观与价值观不能适应绿色发展的要求,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意识淡薄。通过对有关企业环境责任的法律制度缺失现状分析,提出树立绿色发展的立法理念,健全企业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等建议。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92-94,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法学视阈下安徽省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研究"(SX2015A625)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路径研究"(gxyq ZD2016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