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行政考评符合“以评促建”激励原理,体现工具理性。审视我国各地这类考评实践,无不强化工具性、内控性及过程控制,凸显行政主导特征。由于考评目标导向模糊,法律依据与规范不足,公众参与呈现形式化,一些考评活动沦为上级管控下级的另类理性工具,与法治政府内涵与法治目标存在背离。要改变此种状况,推动“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评应正确处理行政主导、工具理性与法律依据的关系,导入政府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强化结果导向和公众满意度导向,加强考评法治化建设。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52-60,共9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广西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研究”(2017KY1288)
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项目“法治社会评价体系研究”(2016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