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亲亲相隐"指行为人对亲属的犯罪行为,不告发、不作证,法律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一项制度。"亲亲相隐"顺应司法改革潮流及我国法治建设的内在需求,具有法制化的本土资源。为了让"亲亲相隐"制度进一步贴合我国的刑事立法体系,通过案例分析,从四个方面论述"亲亲相隐"在法制化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对"隐"的限制。最后,从实体法和程序法、总则和分则、定罪和量刑等角度给出我国刑事立法中"亲亲相隐"制度重构的具体立法措施。
出处
《吕梁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81-84,共4页
Journal of Lyui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