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给刑事审判监督带来了抗诉案件总量下降、实质性争议问题增多、出现程序性抗诉案件等新的趋势性变化。检察机关要顺势更新监督理念,实现监督方式由单一化向体系化、抗诉标准由量刑结果导向向案件效果导向、控辩审关系由对抗向合作等方向的转变。建议从多渠道挖掘可抗案源、多环节提升抗诉质量、全流程完善抗诉程序、全方位提高检察官业务素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机制。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7期48-51,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