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对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监督发挥重要作用。《规定》实施以来,T市X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连续办理了多起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案件,所办案件数量始终位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笔者拟从所办案件的特点入手,通过查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性的建议,以期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提供实务性参考。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7期55-58,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