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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安全培训规定》部分条款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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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便于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准确理解、掌握和使用《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现将部分条款说明如下:1.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本条中所称煤矿包括建设煤矿和生产煤矿。
作者 杨宇虹
出处 《安全与健康》 2018年第4期32-34,共3页 Safety &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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