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北绥德的郭维德是陕甘宁边区人民调解的代表人物。在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发展创新中,杨光照及其调解团队具有典型意义。郭维德与杨光照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人民调解实践,不仅凸显了人民调解抓早抓小、源头治理、依靠群众、品德立威、道德教化等诸多优良传统,更折射出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人民调解在调解主体、调解依据、调解机制、调解手段以及调解功能等方面的法治化转型。
出处
《法治社会》
2018年第3期14-26,共13页
Law-Based Society
基金
浙江省诸暨市司法局和西北政法大学合作课题"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